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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重拳”出击 被执行人当场付清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6-10-17 14:44:11


    “法官,这是32988元执行款!”10月11日凌晨6点,面对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被执行人周某最终将剩余的赔偿款当场付清。

    2014年12月,申请人肖某受雇帮大理石加工商周某卸货时,被大理石砸到致骨折。肖某起诉至浏阳法院后,法院判决肖某、周某分别承担主次责任(六四划分),其中周某应赔偿肖某39563元,但周某拒不履行。2016年9月,肖某依法向浏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经调查发现,周某银行账户有7000元存款,周某名下有两辆车,法院依法对其存款予以扣划,但车辆因无法查清去向而无法执行。

    为尽快帮助肖某拿到剩余的赔偿款,考虑到周某因经营大理石,白天通常外出,只有晚上可能在家,浏阳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纳入此次执行专项行动。

    见到执行法官上门,起初,周某不以为然,仍以各种借口予以拒绝。但当执行法官对周某宣布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后不到10分钟,周某便要家属送来了拖欠的赔偿款,并恳求法官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

    据悉,此次浏阳法院共出动20名干警,赴浏阳东区沿溪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对2起涉民生案件展开突击执行,除上述案件被执行人现场付清剩余案款外,另1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作出了还款计划。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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