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14岁学生王某,课间回宿舍楼找宿管老师杨某取床板,杨某恰巧在玩手机,有个字不会打,叫王某帮忙看一下,王某开玩笑说你还是老师呢,还不如我一个小孩。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其后发生的事情双方各执一词。从监控视频看,王某以较快速度突然从宿舍楼玻璃大门撞出,随后老师也走出宿舍楼。王某称杨某在后面追打他,他是被推出玻璃门。杨某称其并没有殴打王某,两人只是在一起打闹。事件发生后,家长报警,王某被送去医院治疗,派出所对杨某采取了治安拘留处罚。王某家长要求学校和杨某赔偿20万元,并到公安局、教育局多次上访要求严惩杨某。
派出所主持调解不成,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万元。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冯石亮法官在开庭前,多次到学校进行了调查,并调取了治安处理卷宗。庭前组织了一次调解,但双方矛盾分歧很大,没有成功。
开庭时,原告的父母、被告学校和杨某到庭参加诉讼。原告认为王某所受到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精神上也受到了打击,王某现在不敢上学、辍学在家。被告认为原告的损害与其无关,其并不存在殴打王某的行为。进入法庭调解程序,法官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采取了“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向原告释明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及相关依据。并且,着重从原告的切身利益出发劝说其应尽快解决与被告的纠纷,让王某尽快返回校园,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面对被告的强硬态度,法官主要从学校和老师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方面进行说服教育,使得被告充分认识到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学生有教育、保护、管理的义务,即使是打闹,也存在危险,更不是教师应有的行为。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过高、不切合实际,同时,也认识到应以孩子的学业为重。被告方也积极表态,一定对老师加强师德教育,王某回校后,要对学生更加爱护,对于王某落下的功课,由学校老师一对一进行补课。
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在法官督促下,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这起复杂的校园学生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