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不忘初心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我院开展“集中推进执行工作”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推进执行工作高效、公正进行,化解矛盾,破解难题。
林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刘某某与温某某、汪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温某某、汪某某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造成该案不能得到实际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确保得到公正的维护。本院受理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后,我院执行局干警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查明被执行人温某某、汪某某下落及相关情况。我院执行局干警与被执行人温某某、汪某某取得联系,二被执行人因其二人之间存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经我院执行局干警的说服教育后,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相关义务。我院执行局对二被执行人按照相关法律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对被执行人温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与教育下,二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并在达成和解的当日履行完毕相关义务。本案执行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对我院执行局干警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赞扬。
此次执行行动仅是林甸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活动的一个缩影。该案的顺利执行,极大的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展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不但获得了申请执行人感激和称赞,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威严,守护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