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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国梦 我的法官梦

  发布时间:2017-08-08 10:06:53


    一个梦想的追寻和实现,成就了这个国家的腾飞和光荣,这就是我们的“中国梦”。作为法院人,我们则有属于自己的“法官梦”。

    每个人都有“最初的梦想”,或清晰或朦胧,或存于心底,或一闪而过。更多的梦想可能来不及细细梳理,而在庸碌繁芜的生活中日渐消逝。无论宏大如“中国梦”,还是微小如“我的梦”,如何让梦想照进现实?历览古今,环顾世界,没有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哪一个人,在其前进的征途上不是镌刻着“为梦想而奋斗”。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渐渐理解了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其作风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的关系,影响着司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廉明,扎扎实实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法官,我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把老百姓的事办好”的工作宗旨。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名。刘春荣的事迹感动了我们法院每一名干警。伟大哲人康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法官的道德准则就是公正司法,执法为民。

    有这样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爱”,也就是责任心。我逐渐明白法院工作并没有想象中惊心动魄,也没有电视剧里那样梦幻神圣,反而充满了繁琐枯燥、疲惫艰辛。但在这艰辛背后,总会有一群法院干警们肩负着法律赋予的责任,怀着热血和忠诚,在工作一线上默默奉献。法律是他们问心无愧的办案准则,公平正义是他们心中永恒的信念,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让他们无悔的付出了青春。

    法官其实很平凡,却每天和一个特殊的群体打交道;法官其实很伟岸,每天看到的多是社会黑暗丑陋的一面,却用法律的武器惩恶扬善;法官的工作其实很艰辛,他们却凭着一腔忠诚热血选择了坚持;法官有时候很疲惫,他们却在法律的天平下享受着工作带来的成就和快乐。

    最平凡的个体也有自己的梦想,最微小的梦想也有自己的价值。“中国梦”,梦想生发的土壤;“大庆梦”,梦想坚实的底盘;“法官梦”,梦想扑闪的翅膀。家与国,民与城,共享骄傲与荣光,宏大叙事“中国梦”与个体命运“我的梦”交相辉映,照亮中国笃定前行的脚步。

    “中国梦、大庆梦、法官梦”,为了梦想,我们阔步而行。几十年来,人民司法工作栉风沐雨,无数次印证了一条真理:什么时候强调群众观念,人民司法就充满生机与活力;什么时候淡忘群众观念,人民司法就会走向歧路和险途。一部人民司法史,就是把“人民群众”不断大写、再大写的光辉历程。我所理解的“法官梦”正是这样书写的——有底线并让更多的人获得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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