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农坑农案件,让十户农民的权益得意保护。一直以来,该院就对涉农案件非常重视,坚持做到“三快”的原则——快立,快审,快执。特别是针对涉农坑农执行案件,坚决做到快、准、狠。
2017年9月18日,内黄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张某某等十户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胡某某、赵某某农药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这属于典型的涉农坑农案件。据了解,被执行人胡某某、赵某某因赔偿款数目太大而不愿偿还,因此一直躲避履行,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只得申请执行。因为该案涉及群众多、影响面大,内黄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该案后十分重视。
立案当日,执行干警便接连向张某某等十户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及其财产状况。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回答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执行人所开的门市,结果却发现人去楼空。办案人员设法打通了该门市负责人即本案被执行人胡某某的电话,胡某某却声称自己在郑州给妻子看病,不配合执行。9月22日,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发现胡某某在内黄县城租房子住,根本不存在看病行为。于是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在胡某某租住区域逐戶打听,这才一举找到了被执行人。
目前,被执行人迫于法侓的权威,正在积极筹款,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