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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官大山里执行 被执行人以“猪”抵债

发布时间:2017-11-22 10:44:14


    “还在热火朝天地抓猪,这里的猪还能翻墙逃跑呢……”11月19日早晨7点,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一名干警在执行现场这条微信发送出去。当天该院组织4名干警赴该县西卅店镇金山村大山里的一家养殖场,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对象为17头野生黑猪,因此就有了这场别开生面的“抓猪”行动……

    拖欠款拒不偿还

    2014年1月,孙某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朋友瞿某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之后孙某只偿还了3万元,就再也不所踪,下剩欠款7万元一直未还。无奈之下,瞿某将孙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支付欠款7万元及利息给瞿某,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瞿某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执行一波三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电话联系沟通跟孙某释法析理,劝说其履行判决义务,孙某都称自己没钱,执行干警曾多次到孙某家和其养殖场,都扑了个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张某的养殖场有野生黑猪80余头,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猪”抵债。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就如何处理生猪相关事宜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对黑猪价格意见达成一致意见。

    以“猪”抵债强制执行

    为保证执行顺利完成,该院执行局经过讨论研究,对整个执行活动做了周密部署。活动抽调4名得力干警组成执行专案小组,负责此次执行活动的实施。11月19日上午7点,执行小组抵达被执行人的养殖场。

    起初,被执行人孙某因申请人瞿某给出的价格没有自己预期的高,而拒绝配合执行,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并考虑野生黑猪销路不是太好,执行法官又做申请人思想工作,申请人同意多要几头猪按市场价付给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因野生黑猪难养且养大也需3-4年,虽然孙某心里舍不得但也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接下来,抓猪、上秤、核对数量和价格,现场忙开了……但是始料未及的是,原本以为把所有猪抓来集体上秤,一点数核对完毕执行就结束了。但是,到达现场后才知道养殖场的猪大小不一,且因是在大山放养的野猪比较难逮,猪的大小价格也不一样,只能一头头猪单独上秤,然后根据每头猪的重量来定价。因此,执行活动持续到下午6点多,整个执行过程长达13个多小时,虽然期间被执行人一直有抵触情绪,但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整个执行活动总算顺利结束。

    “这笔钱欠几年了,追得我心都累了,今天终于了却我心里的一桩大事。感谢法官同志,你们太辛苦了,从早晨忙到现在天都黑了还没有吃上饭,……”看着执行干警周末一天也没有吃上饭依然在执行奋战,申请执行人瞿某连连感谢。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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