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暂缓执行建议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15 15:56:40
法释〔2000〕16 号
(2000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15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1998〕186 号《关于检察机关对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建议暂缓执行是否采纳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执行君(ZhixingLaw)有一疑问:广东高院用的 1998 年文号,最高法院到 2000年 6 月底才上审委会通过,周期好长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暂缓执行的建议没有法律依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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